一年来,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在州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延边林区检察工作大局,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旋律,以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服务林区经济发展为首要任务,在院党组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的各项检察工作。
一、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各项工作协调稳步发展
(一)强化刑事检察职能,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件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8人,无逮捕必要不捕6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4人,决定逮捕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5件133人(上年积存28件34人),其中涉林案件33件77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57件73人,未结52件89人。
白河森林公安局看守所经一年迁建,现已竣工, 10月份在押人犯已押解回所。全年,驻所检察室开展执法检察20次,发现问题2次,下发检察建议2次。与看守所签定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1次,向办案部门发出《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函》1次。制作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跟踪卡,重点解决交付脱节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问题,降低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现象。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共立案监督7件7人,其中,破坏环境资源案件6件6人,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对每份刑事判决书进行审查,注意纠正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起刑事抗诉1件,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3次。工作中,注重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共依法不批捕1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相对不起诉3件4人。
(二)强化职务犯罪侦查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要案3人、大案2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2人(副县级1人、正科级1人),挪用公款、贪污案件1件1人(正科级),枉法裁判案件1件1人(副科级),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件1件1人(副科级)。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围绕林区职务犯罪的热点、重点问题,班子成员分区分片联系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依托“检察工作联系点”走进林场、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宣讲10余次,适时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向18个企事业单位发放1000余份宣传材料。对发案部门、岗位重点走访,收集在机制、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检察建议5份,并及时跟踪、回访发案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控申部门坚持文明接待,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件次,检察长接待5件次,均作了有益疏导。受理举报线索4件,其中3件移送民行部门,1件侦查监督部门。会同院内业务部门,在各林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做横幅标语、散发便民手册300余份,惩治腐败等法律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9次,与林场领导班子坐淡6次,并适时签定了责任状,起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工作中,注重与州纪委、分院大要案指挥中心的联系和协作,与本院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院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对案件侦破中证据、线索、材料等严格把关,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重视信访案件的调查、反馈、化解工作,全年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
(三)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构建多元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格局
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8件10人,其中5件为公益诉讼案件,1件为虚假诉讼案件,1件为非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件为控告法院不立案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全部向白河林业局下发了督促起诉检察建议,法院现已作出判决、裁定和调解,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虚假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均向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下发检察建议后被采纳。向本院侦查监督部门移送刑事案件线索3件3人,均已监督立案,受上级院委派出庭抗诉7次。
民行部门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案件线索的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破坏的现状及行政处罚情况,重点对毁林开荒、蚕食林地等状况进行了评估、确权、界定,搞清对毁坏林地、蚕食林地的违法行为个案的处理情况情况,对存在处罚没有结果搁置案件进行评估,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及时向白河林业局下发督促起诉检察建议书,要求对行为人提起公益诉讼。在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不断强化对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等申诉、控告案件的监督工作。
(四)检务管理保障工作
严格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使案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共接收审查各类案件113件,接收卷宗223册,送案审核案件78件,移送案件91件。开具法律文书431份,向承办人下发书面预警提示通知19份,口头提示32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3件,其中申请阅卷2件,诉讼代理人咨询5次。案件信息查询2次。入库涉案赃证物72件,出库33件,开展案件评查164件。对公安机关卷内材料不全、文书使用不当提出口头纠正9次。纠正了一起担保人身份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案件。
全面发挥政务、管理事务和后勤保障职能作用。后勤保障方面,制定、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用品、车辆使用、安全保密、文件收发、燃油等管理和监督。出台了《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将报销审核、审批、核销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文件收发,作到安全、及时、准确;档案管理,归材料收集齐全,全部录入电子档案。全年撰写检察论文6篇、简报23期。其中,分院采用18篇,延边日报采用2篇。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加强林区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在省院微信投稿13篇,分院微信投稿14篇。人民监督员办公室9月初,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基层干部召开了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为改善干警办公、办案环境,积极筹措资金12万元,改造了3间干警宿舍、1个淋浴间,安装了白钢门禁系统。办案、专业技术用房基建工程经过一年的筹备,各项手续基本完备,于9月6日正式开工,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5平方米,现已完成“三通一平”、“开槽”等工作,为明年顺利竣工打下基础。基建办公室凡涉及到的重大资金使用、人员聘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项目,已按规定形成定期向党组会报告制度。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一年来,严格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抓好自身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大力加强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1、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院党组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带领全院干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团结、务实、创新为宗旨,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思想觉悟,制定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领导能力。增强班子成员的学习意识,精通检察业务技能,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为全院干警做出样子,作好表率,以此带动整体业务素质的全面提高;三是增强廉政意识,确保廉洁自律。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领导干部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体干警,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四是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对议事规则,议事权力、范围和程序进行完善和规范。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坚持作到一线带头办案、攻坚办案亲自指挥、办案遇阻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把关,始终发挥排头兵作用,用优良的领导作风带出优良的团队作风。班子成员间既分工明确又团结协作,大事集体讨论决定,小事及时沟通,工作中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充分发挥整体作用,形成了一个齐心协力干事业,坚不可摧的战斗集体。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范围,落实了责任主体。年初,院党组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并以检察长致干警家属一封信的形式,要求家属做好干警的“贤内助、廉内助”。定期分析摸索排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使各项廉政承诺得到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制度领先的工作理念,加大对干警的教育引导力度,强化对各个环节的严格管理和督促检查,培养全体干警的自我约束能力,形成奋发向上的工作姿态,树立起团队精神、集体意识、全局观念。通过开展警务车辆管理、扣押冻结款物清理、办案安全等专项检务督查活动,严肃纪律,改进作风,提振士气。
3、坚持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活动中紧扣主题,坚持严要求、高标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各项要求。二是深入学习讨论。通过党组中心组、党小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干警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及专题稿件,推动活动入脑入心。三是认真对照检查,各部门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努力纠正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和不严不实等问题。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林场、企业走访7次,发放征求意见表33份,调查问卷70份,通过自查、排查梳理出司法不规范8个方面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第二专题学习研讨活动,查摆出6个问题,分别制定了整改措施,提出了整改时限。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干警维护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意识明显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开设官方微博、微信。12月,根据上级院部署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努力提高检务公开的透明度。
4、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好“精装修”工作。平稳顺利地完成了员额及主任检察官选任、内设机构整合、人岗对接。干警思想状态平稳,于9月初召开了新机制运行启动大会,新机制已有序运行;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初见成果。组织全体动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让“精装修”思想入脑入心。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了党组会、主任检察官会议,部门会议,院党组号召全院干警积极思考,献计献策。结合实际,制定各大部运行机制和各项制度。目前,我院在做好工作衔接前提下,突出抓好新运行机制的学习和培训,尽快使干警掌握新机制、新要求。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官断档、干警年龄偏大。二是由于我院地处高寒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工作、生活条件较差,待遇不高,且发展空间小,缺乏吸引力且门槛高,留住人才难,引进人才更难;三是科技强检投入不够,干警对信息化技术装备适应力也不够,无法应对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四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及各项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干警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且繁杂,致使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六是部分干警中存在对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新运行机制研究得还不深入,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四、2016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法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警理论素养,着力培养干警“学”“思”能力,拓宽干警的创新思维,将检察工作做出亮点,做出特色;二是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中;三是坚持“从优待检、从严治检”,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树立公正执法良好形象。四是积极探求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服务理念、服务举措、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果,进一步深化刑事和解、人权保障、职务犯罪预防、服务企业等特色亮点工作;五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促进平安林区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强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的方式方法,做到以监督促司法公正,以监督促执法规范。七是严格遵守办案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办法、立案等报备报批制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案件质量管理制度,把办案工作做到密、细、实、快;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做到“四明确”: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岗位,办案无事故发生,确保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八是进一步抓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通过案件评查、评估反映出来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措施、明确责任,采取理念、培训、制度、管理、监督、公开、追责多管齐下的办法,解决司法不规范和案件瑕疵问题。九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检务督察,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和内容监督制约体系。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完善基础保障,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协调发展。
2015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白河林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将会以更加高昂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白河林区检察院的各项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