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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9-01-24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年初以来,我院在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分院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强化监督、维护公益、创新发展”总基调为统领,秉持“精强专”发展理念和“三化”工作目标,以创建“绿色生态检察”品牌为核心,结合新时代林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创新跃升。

  一、立足检察职能,助推绿色转型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是林区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我们结合地处长白山脉核心腹地,是长白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最前沿阵地的地缘优势,聚焦“维护公益”新使命,以“长白山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为载体,精心打造“以检察之盾 守护大美长白”具有林检特色的子品牌。

  刑事检察工作:聚焦平安建设新部署,着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与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白河森林公安局会签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合力,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14,批捕逮捕88人,不批准逮捕55人,办理公安机关提请复议案件1件。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立案监督案件55人。提前介入案件1件,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4/次。向民事行政检察部移送线索22人,其中2件已成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5 68 人,提起公诉 3860人,不起诉67人,追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其中单位犯罪2件),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7/次;办理“两诉两补”案件47人,缴纳补植林木款25501.86元,补植树木9445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公益诉讼为突破口,为长白山生态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通过踏查林地收集梳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 ,共发出前置检察建议37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已判决并支持了我院的诉讼请求。办理违法行政行为监督15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15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0件;在公益诉讼“巡回看”方面,起诉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并支持我院诉求;积极开展生态预防工作3次,我院始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补植复绿基地7个,恢复林地228亩,补种树木5万余株。控执检察工作: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 件。书面纠正法院超审限违法1次,法院已纠正。书面纠正侦查机关换押程序违法1次,侦查机关已纠正。因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向司法所下发检察建议1次,司法所已整改。监督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11件。受理信访案件7件(检察长接访3人次),移送刑事检察部1件,已办结,其他5件直接答复,律师参与化解矛盾息诉1件。远程视频接访案件2件。检调对接化解矛盾315人。成功办理了延边林区首例司法救助案件1件,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法律的权威之外又见司法精神的温度,使遭受犯罪侵害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得到切实有效的救济,实现了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多措并举构建监督新格局,着力打造特色亮点品牌

  按照分院创建“绿色生态检察”品牌部署,结合我院地处长白山核心区地域优势,创建“以检察之盾 守护大美长白山”为子品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完善。一是积极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工作,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实地踏查、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排查摸底等方式获取监督线索,充分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作用。二坚持“以长白山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大专项带动小专项”的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推动依法保护长白山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在公益诉讼“巡回看”方面,拟起诉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内部,整合监督资源,实行“捕诉侦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外部,与林业局建立协调联系制度,构建检法协作机制,推动实现了生态检察案件“诉得出、判得住、效果好”。 为实现与林业局技术人员装备和数据的同步,购置了林业测绘专门科技装备—“老木把”,简化了林地权属和类别的鉴定流程,提高了工作质效。召开了以“践行公益使命,守护大美长白”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提升了公益诉讼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立生态检察服务队,开展生态预防3次,建立补植复绿基地7个,恢复林地228亩,补种树木5万余株。组织干警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活动,组织协调延边林区分院、省院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检察室、池北区管委会、长白山管护中心、白河林业局、白河森林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在长白山北山门联合开展了生态志愿者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守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工匠检察精神,通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事前、事中监督的同时,加强事后评查评鉴工作,建立健全督办、通报、“一案一结、一评”等工作机制,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和效果。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刑事申诉司法救助工作。目前,已办理一起刑事申诉司法救助案件,得到了分院和省院的大力支持,1023日,召开了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现场会,省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控执部副部长梁成栋同志莅临指导,白河森林公安局、池北区司法所、池北区白山社区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现场会上对被害人徐某某家属发放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这是延边林区首例司法救助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这起延边林区首例司法救助案件,积极打造亮点精品案件。五是强化内部协作、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变过去“单一部门监督”为“整体复合监督”,探索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一体化监督格局,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三、 着力提升检务管理保障能力,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年初以来,案管部门共接收审查各类案件67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信息查询3人次,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50件次(正常监控),办案期限口头预警提示3次,案件质量自查7件;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67件,法律文书公开71份,重要信息发布37件。成立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组织协调案件评查小组,对2015年至20184月审结的337件案件进行全部评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年初以来检察长办公室加强了信息调研工作,认真撰写、编发信息稿件。加大转办、批办等事项的督查力度,协助领导抓好了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长决定事项的落实,抓好了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批示、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批办事项都逐件予以督办,并及时以电话或书面材料等形式反馈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办公用品、车辆使用、安全保密、文件收发等制度。加强预算精细管理,把所需经费都列入财政年初预算,加大经费保障支撑力度,突出工作重点,优先保证办案经费使用,完成了财政预算执行指标。

  四、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工作思路,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同时,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庆祝建党97周年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以学习贯彻十九大、两会精神为重点,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立“新时代传习所”,为全体干警提供有效的学习活动场所和阵地。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将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激发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通过“提醒式”监督、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确保了纪律规矩和各项日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年初,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并以《检察长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的形式,要求干警家属做好干警的贤内助、廉内助。严格按照省委、省院部署,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班子成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带头制定“5个清单”,全体检察人员分别在所在部门的专题会议上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坚决破除“宽松软、躲怕推、虚飘浮、粗浅慢、庸懒散、冷横硬”等弊端,基本实现了“政治站位高、工作作风正、责任意识强、办案质效优、精神状态佳”的总体目标。坚决贯彻落实省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改革“精装修”,重点加强对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能力的监督考评,入额院领导、员额内检察官办案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以省院案管办集中检查为契机,对各类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集中整改,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同时,依靠经验优势,通过主副岗工作模式,加强对青年干警引导、培养。

  五、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2019年工作谋划

  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影响力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起诉案件有待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品牌创建工作中案件办理类型单一,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展的较少;三是对“精强专”发展理念和司法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执法办案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四是部分干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缺乏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学习主动型、积极性欠缺。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东北三省一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机关区域协作座谈会精神,始终把法律监督的主责和守护生态环境资源的主业抓在手里、抗在肩上,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扩大办案数量、提升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上同步发力,最大限度提升“绿色生态检察品牌”的含金量、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继续围绕“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加大办案力度,推动实现“数据最大化、质量最优化、效果最佳化”,的效果。同时,探索生态预防新机制,依托志愿者队伍,发动群众参与环境治理、资源保护工作中来;二是深入践行绿色发展新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秉承“一案多查、内外联动”办案思路,加强对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研究,探索建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执行监督机制。在查办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案件上有新突破,推进品牌创建取得实效;三是以省院十二字总基调和分院“精强专”发展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强化规范意识,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规范问题发生;四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利用现代媒体作用提高思想教育多样化和趣味性,实现干警由被动型参与到主动性投入的转变。

                             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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