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分院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十二字总基调”为指引,秉承“精强专”发展理念和“三化”工作目标,以“守护长白山区域以森林为核心的生态环境资源”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核心,以“品牌优化”为主题,以“质量提升”为主线,以“增强素能”为保障,聚焦法律监督主责,精耕守护生态主业,较好完成了上半年任务。
一、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力服务林区社会发展
加强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组织干警深入9个林场、9个长白山保护站、3个景区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走进村屯、学校、集市、商业区开展宣传活动7次,制作宣传展板4块,设置举报箱18个,悬挂标语横幅31条,张贴海报37张,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编发宣传信息简报20余篇。二是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摸排工作,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与在押人犯、社区矫正人员40余人进行了多轮谈话,调查走访职工群众300余人次,对近年来已审结的案件开展“回头看”,有针对性地挖掘“案中案”。从控申《线索登记表》中筛查出涉恶线索1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检察长亲自接待4名群众实名举报露水河农民惠某在白河辖区涉嫌故意毁坏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林地犯罪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经分院亲自参与现场踏查后移交州扫黑办,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1人;另受理实名举报涉林乱象线索多起,均已移交公安机关。三是加大提前介入力度,依法准确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涉黑恶案件办案组,目前正在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件7人。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审查案件,强化与公安、法院的配合、监督,形成打击合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既不拔高,也不降低标准。四是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按分院部署,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治理林区乱象的宣传活动高潮。在长白山电视台播出为期1个月的《集中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线索征集公告》,更换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宣传条幅34条、张贴公告30份。牵头与公安、法院、林业局签订《关于集中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全面排查非法侵占林地案件线索,统一建立台账,认真做好线索梳理和移送查办工作。办理涉恶案件中注重宣传举报工作,一号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揭发检举了20余年前故意杀人案中涉案枪支的非法持有人,经线索分析评估后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在现场搜查提取了涉案枪支,已拘留犯罪嫌疑人一名,为多年积案的侦破提供了重大线索;在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法治宣传现场受理了实名举报,举报人指认了涉嫌占用国家公园林地非法挖沙的现场,待进一步核查后,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二)立足检察职能,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受理公诉案件60件114人,其中起诉73件99人,不起诉13件17人,认罪认罚适用56件77人,适用率67.54%,全年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率32.98%,速裁适用13件,适用率为15.67%,12月份单月认罪认罚率91.67%;2019年案件审结率为104.81%,案件审结数为109件,其中本期受理83件,上期积存21件;受理批捕案件24件28人,决定逮捕2件2人,批准逮捕15人,不批捕11人。公安移送起诉15件19人,全部适用捕诉合一;立案监督案件3件,撤案监督案件4件,审查起诉阶段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对公安)32件,审查起诉阶段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对法院)2件,纠正遗漏罪行1件,纠正遗漏同案犯2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审查并出庭支持公诉长白山纪工委查办的第一批职务犯罪案件2件,彰显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发挥检察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成立了“1017”专案组,举全院之力办理公安部督办、高检院指定白河院管辖的涉嫌非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28件33人,目前该案已全部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进一步服务大局发展。共办理各类案件56件,其中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5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法院已调解结案;发出行政公益诉讼前置检察建议4件;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发出的2份检察建议均已采纳;向白河林业局发出改进工作性检察建议1件;办理了全省首例以公安机关为被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在全林区公益诉讼起诉领域“首诉首判”的目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件,其中1件向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建议,为林区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领域做出了有益尝试。
三是加强控执监督,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持续开展“假如我是一名来访者”活动,受理信访案件45件,其中检察长接访18人次,移送第一检察部6件,移送分院2件,移送第二检察部23件(公益诉讼15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7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1件);移送其他单位13件(已立案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1人,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检调对接4件6人;远程接访4次;加强了看守所安全防范检察,向看守所下发书面检察建议1份,口头纠正3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7人;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9件9人。
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创造和谐校园环境 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与教育、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法治教育受众面,并开展了一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建立长效联系机制,联合制定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沟通衔接机制》。协调长白山管委会教科局、公安机关组成联合检查组,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检察队伍更加过硬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基础和主线。通过开展专题讲座、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同步落实,共召开有理论学习内容的党组(扩大)会议12次,党组书记、成员讲专题党课3次,组织知识竞赛1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严格遵守每周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采取院领导带头、干警轮流上讲台的方式,先后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两高两部“扫黑除恶” 4个<意见>》等内容;大力支持干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班,举办全员扫黑除恶知识测试;通过多种学习方式全力营造了“人人学习业务、人人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以“提醒式监督”为重点,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通过明责、履责、督责、问责、考责这“五责”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检察服务职能,围绕三大攻坚战、平等保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持续开展服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等护航经济专项工作。
二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和暴恐犯罪以及“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林区社会和谐安定。
三是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未检工作,确保法治进校园取得实效,进一步推进 “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与公益诉讼并重,力争消灭民事公益诉讼空白,实现数据最大化;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