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张军检察长在吉林调研时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重实效”的十二字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守护长白山区域以森林为核心的生态环境资源的职能定位,大力弘扬和践行“三种作风、三种精神”,真正把“精强专”工作要求和“三化”工作目标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积极主动践行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以优质的检察产品、检察服务为林区发展保驾护航。
——“战役”“办案”两不误。我们认真落实省院、分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从严从细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疫情严重期间,我们克服了困难,动员全院力量从严从快办理案件,第三检察部的抗疫办案工作图片新闻被高检院采用,协助外地办案机关完成远程视频提讯。办公室严格执行“零报告”、干警外出请示报备、体温检测、定期消毒、分散用餐等制度,确保了办公办案安全。政治部、党支部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积极开展网上视频学习。
——着力践行为民宗旨。我们全面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接待来访11人次,检察长接访11人次,7日内程序性答复9人次,7日内结果答复2人次,三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8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1人,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申请发放救助金3万元;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工作2次,视频接访1件1人,检调对4件6人;受理非法集资举报线索1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件,向长白山池北区司法所发出检察建议6件,向长白山管委会社保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收缴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3977.43元。
——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设立专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和工作室,一体贯彻“保护、教育、管束”未检办案理念,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1件。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能,没完没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院领导带头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次,在池北二小建成了延边林区首个“未成年保护法治教育基地”,设置了 “检校共建、臻情护航”法治宣传文化长廊。
——积极维护公益。办理的“刘某、魏某与董某虚假诉讼监督案”,有效防范了虚假诉讼,该案不仅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社会诚信和正常的诉讼秩序,增强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办理的“自然风景区网络餐饮安全案”被省院评为“吉林省公益诉讼经典案例”,并上报高检院;办理的“吉林长白山碱水河湿地公园管理局未依法履行职责案”是延边林区首例针对国家湿地公园发出的检察建议,本案有效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长白山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得到解决。
——着力服务“六稳”“六保”。我们派员走进长白山农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长白山支行开展法治讲座2次,防范林区金融风险,服务林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落实省院《服务民营企业十一条意见》,与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2次,护航民企开放日活动1次。
(二)强化法律监督,四大检察实现新发展
一年来,我们坚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精耕守护生态主业,以提升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实现新发展、再有新提升。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件25人,其中批准/决定逮捕16人,不批捕5人,不捕率20%;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2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4件4人。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其中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79件90人,提起公诉56件67人,不起诉20件20人,不起诉率25%,公安机关撤回案件1件1人。案-件比1:1.30,案件审结率97.5%;认罪认罚率100%;量刑采纳率100%;纠正法院审判活动违法3件;办理分院交办案件12件13人;审查起诉阶段发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公安局、林业局);适用“两诉两补”案件补植复绿124.5亩、7194株;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13件1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3件;纠正遗漏罪行1件;提起抗诉案件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3件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占逮捕比例31.25%。
——进一步做强、做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及各类检察监督案件36件,其中向法院发出民事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再审判决纠正);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依申请);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依申请);民事立案监督案件1件(依申请);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依申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依申请);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件(法院已判决支持本院诉讼请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举行公开听证程序13次,公开宣告送达12次。
(三)优化检察管理,规范水平再有新提升
一年来,我们坚持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着力提升检察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我们坚持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作为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摆在突出位置来谋划、部署、推进。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广大检察官群策群力、刻苦钻研、敢闯敢试,全力抓好考评指标、计分规则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本地化设计”,先后4次修改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进行了2次模拟打分。根据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指导意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组织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了2020年度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方案、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工作规则、检察官日常业绩考评工作办法、检察官业绩等次评定及结果运用办法等相关制度,为切实发挥好业绩考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案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持续加大案件流程监控、检察业务数据核查等工作力度,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267件次,下发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8件次,办案期限口头预警提示8件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76件,公开法律文书73份,发布重要信息72件。重点评查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4类23件,专项评查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评查结果均为合格案件。
——管理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政务管理方面,紧紧围绕“服务党组、服务机关、保障业务、办好政务”的工作定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办文、办会任务。扎实做好保密工作,顺利通过了吉林省国家保密局测评。检务保障方面,加大技术保障力度,确保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远程接访审讯系统等正常运行。围绕检察业务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服务、保障、和管理职能。目前,我院听证室、三楼安全连廊等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2021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聚焦基层建设,检察队伍呈现新气象
一年来,我们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要求,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素能建设和作风建设。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我们围绕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开展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委会集体学习、集政治业务学习”为主的“大学习”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对标对表、学思践悟,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对党忠诚的“试金石”,领导班子亲自带头填报,切实带动了全体检察人员落实“三个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
——突出抓好素能建设。我们坚持把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实战化水平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程,紧盯监督、办案等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学习研讨、庭审观摩、网上培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我们注重用好“检答网”等学习交流平台,全员登陆检答网,总浏览数4723次,并将在办案中遇到的28个疑难问题及时发布到检答网。
——突出抓好作风建设。我们深入开展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专题实践活动,精心组织了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红色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大力传承弘扬“红色吉林精神”,全体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精神士气进一步提振、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我们深入开展“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了“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成果。我们积极主动配合省院党组第四巡察组巡察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整改了存在问题、提升了工作水平。我们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一岗双责”,从严管理约束干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体检察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更强、自觉性更高,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治站位要得到新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党组工作制度,规范检委会议事范围,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
服务大局要推出新思路。一是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认罪认罚是常态,积极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紧盯“案-件比”这一核心指标,树立整体质量意识,自我加压,精细管理,把规范司法落到日常,把求极致标准落到每个办案环节,不断推动实现案件办理达到“案结件少”“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二是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把监督有机融合到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同步提升办案质效。三是结合白河林区经济发展实际,积极履行民行公检察职责,为服务“六稳”“六保”,打好“三大攻坚战”、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提供法治保障。四是扎实开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松花江流域(吉林段)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吉林省抗联斗争遗迹、红色遗址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个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在办案中做到稳妥慎重,做好调研论证、民意舆情研判等工作,切实达到监督形式多样化,监督手段刚性化,监督效果明显化,争取各界支持。五是积极拓展司法救助线索渠道,加大协作配合,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优化和提升救助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六是积极规范开展听证工作,做到“应听证、尽听证”,实现公开听证制度化、常态化。
廉政建设要有新动作。一是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根本,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基本抓手,以提高严格司法能力为核心,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为重点,以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做到敢抓敢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队伍思想稳定。三是扎实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严格防控办案廉政风险。
队伍建设要有新高度。从强化检察官业绩考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文化育检等四项举措,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一是发挥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检察官履职成效实行实时监督考评,将其作为检察官评优奖励、等级晋升、员额进出等重要依据,充分提高检察官的办案能动性。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党建引领贯穿始终。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三是强化岗位培训,加大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培育专业精神专业能力,突出学习培训的实战性,切实提高干警的自身能力和素质。四是坚持文化育检,注重检察文化建设,强化检察文化宣传,激发检察活力,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吉林省白河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10日